来源:扬权律师事务所(深圳) 时间:2017-11-16 17:04:40
2017年11月9日,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刘凤律师、刘志文律师为顺天民泰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客户备案信息可通过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栏目
(http://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manager/index.html)输入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进行查询。
顺天民泰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是为了适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进行登记备案。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果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包括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部分重大事项变更,或已发行基金产品但基金协会有要求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在限期内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刘凤律师、刘志文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为顺天民泰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私募登记备案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特别是公司的风险防范及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为公司登记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目前,证券基金业协会对法律意见书的审核标准日趋严格,对公司的调查涉及面广,特别是公司业务经营及风控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律师展开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更为细致专业。刘凤律师及其团队成员面对新趋势,积极采取应对策略,向公司提供多种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经过不懈努力,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最终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扬权所致力于私募基金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私募基金销售资格申请、私募基金募集投资合规服务等法律服务,所组织的私募基金行业系列交流、培训活动也获得了业内的一致好评。扬权所愿与我们的客户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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