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权律师事务所(深圳) 时间:2014-05-28 14:27:13
2014年5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工商联(总商会)常务副会长、罗湖区两新工委书记卢汉雄、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及驻会副会长钟远锋一行四人莅临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指导工作,并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本所合伙人王强律师首先对工商联领导的带来表示欢迎,并对“扬权”的含义进行了解释,“扬权”取意于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家韩非子文集第八章《扬权》,“扬”是紧握和传扬,“权”是主权和权力,新解为扬清激浊、尚法维权。
随后本所主任李瑛律师向卢书记简要介绍了本所的建所理念、发展历程、业务特色等内容,并阐述了本所将以相近的事业理想和执业理念为前提,不断完善律师队伍结构,逐步扩大法律服务队伍,组建专业团队,在公司法、知识产权、金融、房产等领域形成业务特色。
座谈会上,卢书记对本所的执业理念深表赞同,对本所的快速发展大加赞赏,借助本所律师主办了“前海第一案”话题,指出扬权所应借助深圳市“三化一平台”的东风,继续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更大的发展。
李瑛主任提出将积极参与罗湖工商联的活动,为罗湖商会的发展提到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为罗湖商会会员提供贴心法律服务,助推会员企业转型升级、社会经济发展。
上一篇:寻梦,追随心灵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