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权律师事务所(深圳) 时间:2020-03-25 14:41:48
因市场环境变化或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部分中小型民营企业难免需要考虑退出问题。投资人选择什么都不管,直接“关门走人”的方式退出,将可能给企业或自身人带来巨大的风险,如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投资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作为律师,我们建议您通过合法手续注销公司,以免后患。下面给大家介绍如何注销一个企业。
一、简易注销
对于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并承诺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的企业,可以通过简易方式注销。
以深圳为例,操作流程如下:
1、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按照指示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0天;
2、公告期满后,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填写简易注销申请信息,并提交;
3、提交申请后,可以选择传统预约窗口方式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或选择全流程网上办理方式在网上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4、领取注销证明。
二、一般注销
对于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注销,但又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一般注销程序。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召开股东会,表决决定解散,并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发布公告;
3、办理税务、社保等注销手续;
4、制作清算报告,并由全体投资人及清算组成员签字确认;
5、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企业申请;
6、领取注销证明。
三、向法院申请解散/清算后注销,或申请破产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企业进行清算:(1)在人民法院裁定解散公司;(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后。清算完毕后,参照一般注销流程办理注销手续。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者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也可以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从而注销公司。
律师点评:
简易注销程序作为一般注销程序的简化,简单快捷,但要求全部投资人承诺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而且在申请注销时不能存在以下情形:(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4)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5)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7)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向法院申请解散、清算,或申请破产,则是在企业出现解散、清算或破产事由后,由于种种原因未能顺利完成解散、清算程序的法律救济途径,能够突破阻挠,却需要承担较高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根据企业的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注销企业,不但能够加快注销流程,也能够降低清算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具体如何操作,您可以咨询以下律师。
看到这里,或许您会想,将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就行了,根本不用这么麻烦。是否可行?我们下回分解。
根据企业的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注销企业,不但能够加快注销流程,也能够降低清算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具体如何操作,欢迎咨询张天虹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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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虹 律师
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 主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专家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执业领域:房地产、不良资产并购、新三板上市、公司法、劳动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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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宗禄 律师
执业领域:公司、合同、房产、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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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谭宗禄 律师